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相关规定,杭州合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因贷款资金转存用于质押开立银行汇票,银行元并处罚款50万元。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如下:
近日,杭州合肥
(作者:汽车电瓶)